信用卡循環息計算差五倍?學到了!

假設中國信託我刷了30000元,繳費期限前給了12000元,還有18000元的信用卡款要分3次繳納,且未來三個月不會有新增卡費

使用信用卡帳單分三期(手續費1.1%
每期要付手續費:18000×1.1%=198
總成本為:198×3=594

使用循環利率分三次繳納(循環年利息20%)
第一個月利息:18000x(20%x30/365)=295
第二個月利息:12000x(20%x30/365)=197
第三個月利息:6000x(20%x30/365)=98
總成本:295+197+98=590

差異:循環年利息是用日息計算,只計剩餘未繳款金額;而分期手續費則是固定算分期前的卡款
結論:還不如用循環息繳款


我本以為是這樣算的,但後來發現在循環息的計算上有重大錯誤,就是起息日的計算

借中國信託的範例來說明:
李先生的帳單週期為每月5日,繳款截止日為每月23日。
4月份帳單消費明細中僅有一筆消費:消費日3/27,入帳日3/30,消費金額$10,000。

若李先生於4/23前,只繳最低應繳額$1,000元
【3/30~4/22計24天】利息:10000x(20%x24/365)=131.5
【4/23~5/05計13天】利息:(10,000-1,000)x(20%x13/365)=64.1
總成本:131.5+64.1=196

重點:中國信託起息日的計算是從入帳日(銀行墊款日)就開始。換言之,前述第一個範例還要加計30000元的利息


銀行依起息日的不同有分(資料已舊,以各銀行公佈為準):
一、 銀行墊款日:銀行接受消費者商店請款,正式撥款的那一天

台新銀行、華信銀行、誠泰銀行、大眾銀行、上海銀行、中國信託、中興銀行、花旗銀行、美國銀行、中國商銀、第一信託、渣打銀行、匯豐銀行、萬泰銀行、美國運通、荷蘭銀行、富邦銀行、慶豐銀行、安泰銀行

二、 銀行結帳日:指持卡人每月的結帳日。 即當月結算消費金額期限的最後一天

聯邦銀行、寶島銀行、第一銀行、台灣企銀、台北企銀、玉山銀行、泛亞銀行、台南企銀、華僑銀行、華南銀行、萬通銀行、彰化銀行、遠東銀行、臺灣銀行、中聯信託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台南企銀、亞太銀行

三、 繳款截止日: 即持卡人必須繳款的最後一天

大安銀行、台中企銀、新竹銀行、世華銀行、亞洲信託、高雄銀行

越晚計息的銀行,利息越少,同一筆款項,利息可能差到五倍

資料參考:精算循環利息 避免成為冤大頭

我遇而會動用到循環息,但還真不知有這門學問,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呀。
但實際去查了幾個銀行網站,發現幾乎都改成銀行墊款日計息了,像國泰世華、玉山、第一銀行等等,看來消費者的權益真是越來越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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